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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香的女性友人最近失戀了,姊妹們都忿忿不平,因她與男友學生時代就在一起了。
相戀近十年,應是論及婚嫁了,還一起離鄉背井到米國為未來打拼,但問題就是出國後發生的。

男方到異地後有了新朋友、新環境與新生活,這才發現世界真遼闊,處處有正妹而自己還年輕。所以男方跟女方談分手。他說,我還年輕,心情還不定,不想一輩子就這麼被綁住,我還有很多選擇,我想要再多看看這個世界。然而女方是為愛相隨而選擇出國奮鬥,卻遭遇此不幸,自然是痛不欲生。

小英知道這件事後氣憤難平,在怒罵一頓男方後問了我對這件事的感想。

我不認識女方,與男方更是素昧平生,誰都不偏袒的情況下,我告訴小英,這對女方來說不一定是件好事啊!雖然男方是個負心漢又自私,但他是誠實的。他並非不愛女方,只是覺得自己也許還會遇到更好的,所以寧可放棄現有的。

至少他沒有劈腿,沒有愛上了別人之後才來攤牌,至少他們還沒有結婚,還沒有小孩。不然等到結婚後甚至有了孩子才發生這種事,女方不是更倒楣嗎? 再者,女方也還年輕,現在事業有成經濟獨立的熟女當道,型男處處有,何必苦苦留戀一枝草?當然,那麼久的感情一下子說結束就結束,不難過痛苦也很奇怪!

但是要知道,早日調整心情,好好愛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,只是少了一個常常陪在身邊愛著的人而已,並不是失去了全世界啊!

不過單純保守的小英似乎不認同我的論點,她還是覺得男方不該變心,不該就這樣無情的離開女方,難道可以這樣說放就放,有了新的就忘了舊的嗎?這樣經不起誘惑,可以就這麼被原諒嗎?那麼多年的感情又算什麼呢?

孩子,不原諒又能怎樣呢?
繼續沉浸在失戀的泥沼裡,被回憶糾纏住的是自己並不是對方啊。

每個人都會有遇到比自己身邊的更好的人的時候,新鮮的誘惑是無時無刻都有的,就只能端看自己怎麼選擇。
那怎麼辦?看到喜歡的,是放掉手中原有換新的,還是就忍住呢?忍住不去看是不是真的更好,壓抑自己不去想是不是會不一樣,就這樣堅持著原來的選擇。

追求自己所愛比較好,還是珍惜自己所選比較好?
是不顧一切找尋真愛比較勇敢,還是堅持忍耐比較勇敢?

話說回來,一旦一段感情有了太多的忍耐,那還能維持多久呢?
而又是為什麼不能就剛好選擇的就是自己的最愛呢?

  唉~愛情這種東西,就像電腦當機一樣,是沒辦法問為什麼的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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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sminemi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